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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 开豪车偷腊肉的男子获刑了吗「偷车里的东西怎么判」

来源:搜狐 时间:2024-01-21 08:24:18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李莎莎、叶馨忆)3月2日上午,引起热议的“男子开豪车偷腊肉”一案在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远程视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2年1月1日凌晨1时许,石某某驾驶某品牌小轿车来到通山县一土菜馆附近,偷走房梁上的89只腊猪脚、22块腊肉、1只腊兔、一条腊鱼等。经价格认定,上述被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943元。石某某被警方抓捕归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某构成盗窃罪,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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