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中,市执法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门店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这两类行为。4月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3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73车次,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门店占道经营238起、车辆违规停放569起。
执法人员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将违停电动自行车移到规定停放区域。
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
执法人员向市民宣传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
“请您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做文明市民。”“老板,违规占道经营,最高每次处罚2000元……”昨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宣传劝导和严格执法“两手抓”,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电动自行车乱象,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和高颜值厦门形象,是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症。
抓早、抓细、抓实、抓常——连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厦门城市未来发展负责的政治高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热点以及占道经营、违规停放等问题,以综合治理为手段,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综合施策,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全面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现场直击暂扣违规乱停放电动自行车56辆
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
“所有人员、车辆就位,出发!”昨日一早,冒着细雨,在市执法局牵头组织下,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
“老板,您门口这几辆电动自行车占用了公共道路,影响市容不说,您看市民经过时,只能走到马路上去了,多危险。”在思明区文屏路一家电动自行车维修店,执法人员发现门口存在违法占道行为。此前,执法人员已对该路段沿街店铺进行过相关普法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提醒,因此,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要求店铺负责人立即改正,并依法处罚款50元。
随后,在湖里区金山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执法人员发现店主将几辆待维修的电动自行车摆放在门口公共区域、占用了人行通道。由于是首次违法,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店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半小时内改正。“我们帮您一起搬进去,再跟您讲一下规定摆放的位置。我们会继续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全面遏制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违规停放等行为,希望你们配合的同时,也加入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做文明市民,咱们一起维护家园的整洁美丽。”执法人员说着,向店主递上温馨提示宣传单。
昨日上午,市执法局领导带队,思明区城管局、湖里区城管局及市局执法协调处、执法教育处等相关部门共56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重点对文园路、文屏路、湖滨南路、金山西路等严控区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占用人行通道、跨店经营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付出换来成效,半天时间,执法人员共暂扣违规乱停放电动自行车56辆,纠正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12处,开具简易处罚文书12份,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
治理亮点“抓早”: 迅速行动谋治理
早部署,快启动。3月31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后,市执法局立即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制定我市城管执法领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业监管组、综合整治组和督察督办组,统筹全系统指挥、调度、推进整治工作。
严整治,抓落实。“在我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发布前,我们就主动梳理相关执法依据,共梳理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11部法规条例,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结合“门前三包”落实年活动,城管执法部门狠抓经营门店占道经营和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重点区域等行为。
同时,市执法局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制作发放《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温馨提示》,积极营造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
“抓实”: 重点突破抓治理抓住重点,寻求突破。市执法局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使用和停放环节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大排查,全面摸排掌握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数据、分析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的重点区域,截至目前,已掌握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重点路段136条,销售、维修门店摊点501家。
严格执法,重拳出击。“按照职责分工,我们主要负责依法查处十类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中,电动自行车门店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这两类行为。”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领域在常态化开展地铁口、山海步道出入路口、BRT出入口“三口”非机动车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每月市级大行动、每周区级小行动、每日街(镇)有活动”的标准,共纠治电动自行车侵占道路、违法停放行为1.1万辆次。
既抓末端执法、也抓源头治理。值得一提的是,市执法局主动扛起共享电单车行业监管职责,及时约谈美团、青橘、哈啰等3家运营企业,督促企业依法营运、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已完成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将我市合规运营的2.9万辆共享电单车车辆身份信息、定位、轨迹等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监管。在集美、海沧、翔安三个有共享电单车运营的行政区,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停车秩序混乱、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今年以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5470辆次。
“抓常” :完善机制促治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不仅要严管,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为此,该局创新治理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在公安部门支持下,市、区两级已分别建立了“公安 城管”联动机制,快速高效联动执法,形成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针对电动自行车违停搬离难度大等问题,创新开发便携式电动自行车移车器,目前在湖里区试行效果良好,计划在全市推广。
治理得好不好,考评评估机制来检验。据悉,市城管综合事务中心定期组织跟踪考评,将整治成效纳入市对区绩效考评内容,用好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指挥棒”。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治理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边行动边完善处置预案,确保及时响应、果断处理。
持续推进下一步,市执法局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在精准治理上再加力。集中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力量,用好用足现行法律法规和执法手段,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综合施策,建立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网格及执法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占道经营、市民违停乱象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在长效治理上再加力,强化以案促治,定期通报宣传查处典型案例,促进市民群众自律意识和文明习惯养成。认真总结推广治理经验,建立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网格及执法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数据成效】4月以来
●全市城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367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2273车次
●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门店2399家次
●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门店占道经营238起、车辆违规停放569起
●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689辆
●纠治电动自行车侵占道路,违法停放行为2596辆
【链接】《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符合规定临时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城镇地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处以罚款;拒不缴交罚款的,可依法将扣押的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拍卖,抵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数据】4月11日,我市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行为。《通告》发出以来,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6054起,查扣严重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3898辆。
民警现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导。
4月11日,我市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行为。《通告》发出以来,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6054起,查扣严重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3898辆。
昨日上午10点,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厦禾路与湖滨中路交叉路口设点,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3个小时,暂扣12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纠查宣导”并举,并特邀快送企业专员现场协作宣导,“自查自纠”。
记者在现场看到,思明交警大队梧村中队在该路口四面部署警力,现场用立体广告牌展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及《岛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每查处一部电动自行车,就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宣导。被查处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是超标电动车。现场交警介绍,对于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以及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警方将依法查处。
“综合治理开展以来,除了开展路面查处,我们还加派警力到企业、社区、学校等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多管齐下,提升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目前,民生服务行业车辆电动车挂牌率、安全出行方面已有明显提高。”带队开展治理行动的梧村中队指导员陈秉德表示,综合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守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很好啊,我是支持整治的,不然电动自行车上路老是横冲直撞的,很危险。”从事水电维修的陈福荣手提着工具袋站在一旁等红绿灯。自从整治以来,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骑电动自行车了,改为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通勤。
记者在现场看到,美团、饿了么、达达等企业都派出督导员,同步上路对各自企业员工的电动自行车骑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每日通过App检测骑手时速,并对骑手做交通安全宣导,如骑手有交通违法行为,累积到一定数量内部进行停号处理。目前,我们正不断与交警部门沟通推动为电动自行车挂牌事宜。下一步,将与交警部门联合为快送电动自行车挂牌。”饿了么思明区配送经理王磊说。
记者现场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
【链接】这7种驾驶行为很危险
1.闯红灯:在红灯亮起时,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尤其是赶时间的外送、快递等骑手,会“抢时间”掐点冲过马路。
2.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交通违法多,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电动自行车在逆行中遇到突发状况时,其选择左右躲避的随意性大,对向车辆难以把握,躲避起来也更加困难。
3.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的自我安全防护性能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损伤概率比较大、后果较严重。
4.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遮阳篷、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机、蓄电池等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机、蓄电池等性能改装,极易出现原件与改件不兼容,或原件无法承受改件的强度,从而引发自燃及车身断裂等现象。
5.违法载人、载物: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6.单手骑行:一手把着车把,一手拿着物品骑车,还有一些骑车人会边骑车边接打电话,从而酿成了不少交通事故。
7.机非混行: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混行在机动车道时,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对突然窜出的电动自行车会反应不及,特别是在大货车盲区周边,驾驶人无法及时观察到电动自行车,有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未发现或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而引发交通事故。
(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柯恺筠 张奇辉 通讯员 熊剑 王宝文 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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