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另一名男子停留在行车道内接打电话。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就这样“偶遇”了。
5月6日,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盘州市双凤镇解放南路从豆腐坡往十字路口方向行驶,19时56分行驶至盘州市双凤镇城关解放南路南关桥路段时,意外发生了。杨某因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致使该车右侧车头部位刮撞到停留在车行道内接打电话的行人李某某,造成杨某、李某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杨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加装雨篷)、驾驶未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过错;李某某在车行道内停留接打电话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过错。
导致此次事故的因素不止一个
试想,如果杨某不加装雨篷,在雨天路面反光的情况下,
仔细观察前方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李某某不停留在车道内接打电话
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
可是
生活并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事故已发生,只能面对事实
所幸的是两人只是轻微受伤。
六盘水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驾驶员不得驾乘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路,更不能准驾不符或者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要集中注意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雨天路面会反光,摩托车加装雨篷会阻挡视线,增加安全隐患。路面行人更要遵守交通规则,有些意外只要我们养成好的习惯,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就能有效避免。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出行时,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来源: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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