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上9点50分,金唐交警大队彭警官来到下栅检查站执勤巡逻,一辆粤A4××27号黑色丰田小车缓缓驶进了珠海。
彭警官拦下丰田小车,刚一靠近他就发现车上前、后包围和轮毂都是改装的。彭警官示意司机出示证件,随后绕着车身开始检查,发现排气管也改装了。司机梁某下车后,很是迷茫:“阿Sir,我的车怎么了?”
彭警官又将车牌输入系统进行查询,却发现这辆丰田小车原本是灰色。梁某解释说自己几个月前给车身更改的颜色,没有去车管所登记。
原来,梁某从事的职业是艺术广告类的,此前一直在广州工作,这次是出差来的珠海。他觉得自己的丰田小车看上去太朴素了,所以才找了车行进行改装,不但换了颜色,还加装了包围等配件。梁某觉得改装之后变得更有艺术感,也更个性化,和自己的艺术气息相匹配。
梁某大刀阔斧地改装了自己的小车,却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彭警官耐心地对他进行交通法规讲解和安全教育,梁某表示会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且去车管所补登记车身颜色。
由于梁某擅自驾驶改变灯光设置、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路,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消除违法状态。
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同样喜欢改装的司机还有下面这位,他也给自己的小车换上了“新装”……
5月21日早上9点,斗门交警大队沈警官巡逻来到白蕉大道斗门客运站路段。这时,前方一辆粤C2××93号紫色飞度小车引起了他的注意,小车排气管很特别,于是沈警官拦停飞度小车进行检查。
沈警官仔细核查,发现飞度小车不但改装了足足10cm的大口径排气管,还加装了大尺寸的轮毂以及前铲。而交警在系统里查询发现,这已经不是司机黄某第一次因为改装被抓了。早在2020年1月4日,黄某就因为改装被南湾交警查获。
沈警官严肃教育黄某,指出非法改装车辆存在的危害,随后依法对黄某擅自改变车辆外观、灯光等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尽快恢复车辆原貌。
非法改装炸街扰民
合法改装不忘登记
来源: 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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