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9月2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通告,为切实做好广州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和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并拟对提供服务的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弥补企业亏损。每年补贴预算总额为114万元。
根据《广州市无障碍出租汽车专项补贴资金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广州市无障碍出租汽车专项补贴的实施范围要求。其中明确,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营运车辆数>500辆,且具备拟投入无障碍车辆相应数量的未占用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运力指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完成订单量>10000单/日。此外,出租汽车企业且有意向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的,需具备满足残疾人、老年人预约出行的应用程序(APP,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无需提供)、服务热线和车辆调度中心。
报名企业不超过3家。企业须承诺,报名时明确投入无障碍车辆数量为10—30辆;车辆为专业无障碍车型,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确定为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企业后,须在90天内投入营运报名车辆数的50%,120天内完成车辆全部投入;优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出租汽车出行。
《方案》提出了补贴分配原则:2023年,当上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投入无障碍出租汽车总数量≤30辆时,企业所获得补贴根据各企业投入车辆数,按照每辆3.8万元进行分配;当企业投入无障碍出租汽车总数量>30辆时,企业所获得补贴按照各企业投入的车辆数进行平均分配。
2024年至2027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每年根据上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成本变化、乘客投诉、信访、订单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在2023年分配方式的基础上对企业补贴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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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施沛霖
校对 | 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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